根据民政部等14个部(委、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要求,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不再接收儿童,由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今日游仙区儿童福利院文斌院长一行到我院按要求进行儿童移交对接工作,此次入院儿童共计5人。我院详细了解了此次移交入院儿童的具体情况,并与游仙区儿童福利院签订好协议,顺利完成儿童移交、档案移交、儿童财产移交等相关工作,我院将做好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落实好“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